商家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消费者的要求是否合乎情理?面对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会员们向12315服务台进行了投诉。

昨天下午,漳浦12315服务台约见了漳州娇典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和会员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

“我们只要原价,原来的余额讨要回来,就这么简单,这就是我们……

我也可以这样讲,这一点的话肯定是做不到,这是合资的,包括这个消费者的权益……

你不要说那么长,事情还没到那个地步……”

漳浦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对于预付费的消费,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发生争执,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商家应该履行退款责任。因此,消费者有权利要回预存的款项,而退款的方式应当是预付款扣除每次消费的优惠价格扣算。因为优惠价格是消费者履行预付款交付义务后享有的合同权利,商家按照原价扣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消费者&漳州娇典美容美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姚纯逸)

“我们违约在先,我们愿意让你扣,如果是你违约在先,就得把余额还给我们。

今天不是我违约干嘛,我今天跟你们保证了。

你店都关了,这是事实啊,这就叫违约。

我的意思是一定让你们的会员使用完毕。

那我们现在就是没地方用啊。”

12315工作人员表示,未告知客户情况下突然关店可以算是商家单方面违约。目前,漳浦12315服务台已经介入,并要求商家在一周内整理提交完整客户资料。

漳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主任  尤长浦:你那些名单先提交过来,名单就我刚才跟你讲的,还有当时你们怎么约定的,有没有协议啊,或者你们卡有没有注明什么,把这些都提交过来。

    针对消费者预付卡投诉,国家商务部早在2012年9月份就出台规定,发行预付卡的企业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然而日常消费中,消费者并不知道商家是否进行了备案,是否可以发放预付卡等信息。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卡消费方式需理性不贪图优惠,如遇到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不要盲目顺从,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