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21日),省监察厅副厅长洪平率调研组到漳浦县,调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远,副市长、县委书记沈志平的陪同下,洪平考察了蔡新故居原址暨漳浦两帝师廉政教育基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漳浦县纪检监察干部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漳浦县坚定不移地把纪律挺在前面,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执纪新常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违纪必究,着力抓好纪律教育、“两个责任”落实和监督问责三项工作。要从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以纪律的思维来把握、以教育的理念去贯穿、以担当的勇气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法律价值取向与纪律价值取向的关系、挺纪在前与快查快结的关系、从严治党与治病救人的关系。要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客观公正运用“四种形态”。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立足证据和事实,大胆进行协调。
新闻链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是指: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