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魏展华)为有效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有力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2024年2月8日,漳浦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小分队到旧镇镇、深土镇、赤湖镇和佛昙镇等乡镇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经营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3起。

2024年2月8日,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小分队到漳浦县旧镇镇某烟花爆竹店检查,发现其实际经营场所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所批准的位置不同,涉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烟花爆竹店进行立案调查。

2024年2月8日,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小分队到漳浦县深土镇某烟花爆竹店检查,发现其实际经营场所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所批准的位置不同,涉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烟花爆竹店进行立案调查。

2024年2月8日,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小分队到漳浦县佛昙镇某烟花爆竹店检查,发现其实际经营场所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所批准的位置不同,涉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烟花爆竹店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