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法治建设上,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在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同时,要时刻牢记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全方位提升统计执法质量,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为基层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要做好学习的“领头雁”,坚定提高政治站位。
实践决定理论,实践是理论的来源,同时,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作为“关键少数”的基层统计调查领导干部,要发挥指导统计调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作用。为此,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必须进行深入学习,深入思考,结合实际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中,以多种形式及时传达给每一个基层统计调查干部,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全覆盖。要求每一个干部都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光明磊落”的统计新要求,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夯实统计基础。
二要做好宣传的“百灵鸟”,坚持抓好普法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立足统计工作,统计普法宣传是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基础,作为基层统计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好宣传部署,利用多载体,多形式、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调查专业举办业务培训之机,向辅助调查户和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一线调查员、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二是持续开展下乡普法宣传。针对调查过程中的不同群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调查户、企业、记账户等群体,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住户。三是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品和开展统计法有奖竞答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要做好数据的“杜鹃鸟”,坚决捍卫统计质量。
在统计调查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包括来自涉及“四风”问题以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能否守住统计底线,非常考验基层统计调查干部的统计初心。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统计调查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从自身做起,在思想上要硬,要将讲大局、讲规矩、讲纪律根植在内心深处;在作风上要硬,对现实中的各色诱惑,以及上下左右的各种干扰和打探坚决地说不;在本领上要硬,刻苦钻研方法制度,力求提高数据审核水平,把“求真求实”的要求贯彻到统计调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制度上要硬,抓好调查方法的钻研和调查制度的建立,针对住户调查、农业调查等专业建立各项调查制度,同时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坚决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强化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促进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开创基层统计法治新局面。(方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