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以来,乡贤促进会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原本这是一件好事,旨在汇聚乡贤力量,推动家乡发展。然而,一些乡贤促进会却将重点放在了发动捐款捐物上,忽视了引资引智、参与社会治理等更为重要的作用。这种乱象,无疑是对乡贤精神的歪曲。

乡贤,是指那些品德高尚、才学出众、有声望有影响力的乡人。他们是乡村的骄傲,也是乡村发展的宝贵资源。然而,一些乡贤促进会却将乡贤简单地等同于“香钱”,认为只要能募集到资金和物资,就是发挥了乡贤的作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也是短视的。

有些乡贤促进会的成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员等各捐多少钱,以“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筹款,俨然就是一场目的单一的捐款活动。在外地经商的林某很怕接到家乡镇村干部的电话,他说,一接到电话,就是以各种名义索要捐款。虽然说人一旦有所成就了,就要反哺家乡、回馈社会,但如果过度把外出乡贤当作“摇钱树”,这未免让人难堪和反感。

乡贤的作用远不止于捐款捐物。他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广泛的人脉和专业的知识,能够为家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引资引智,才是乡贤促进会应当着重发挥的作用。通过乡贤的牵线搭桥,可以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和优秀人才,为家乡的产业发展、经济繁荣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乡贤们也可以凭借自身的智慧和见识,为家乡的社会治理出谋划策,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然而,现实中一些乡贤促进会却本末倒置,过分强调捐款捐物,甚至将其作为衡量乡贤贡献的唯一标准。这种做法不仅会让乡贤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还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一方面,过度依赖捐款捐物可能会让乡贤促进会陷入资金依赖的困境,一旦捐款减少,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这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认为乡贤就是有钱人的代名词,从而忽视了乡贤精神的真正内涵。

我们要明确,乡贤不等于“香钱”。乡贤促进会应当摒弃这种只看捐款捐物的乱象,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要充分认识到乡贤的多元价值,积极引导乡贤参与引资引智、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当加强对乡贤促进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发展方向符合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王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