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1月2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教育走过场。一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习近平在厦门》和《习近平在宁德》两本书后,党支部制定了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二是按照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支部书记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亲自审核、督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

(2)针对“学思用”贯通不够。一是经2020年4月20日工委会议研究,制定印发了《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至县直机关各党组织。二是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2020年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队伍、发展对象培训计划,截止目前已经培训2期。

2、关于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贯彻机关党建的决策部署有所欠缺。

一是根据县委和上级工委的工作部署制定2020年漳浦县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浦直委【2020】29号)。二是党工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满意机关”建设的重要指示。三是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承担拟定《中共漳浦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工作任务。

(2)针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根据县委巡察组问题反馈后,党工委于2020年5月6日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巡察反馈以来,规范了议事程序,重大事项经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工委委员集体研究决策,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4月27日党工委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月18日与干部签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二是完善了《县直机关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3、关于破解难题办法不多,攻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逾期换届问题破解乏力。一是建立健全了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二是梳理排查(2016.1-2020.6)县直机关应换届未换届的党组织,及时下达换届提醒通知书,督促届满党组织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共发出通知书14份。

(2)针对攻克“留守党员”问题成效不明显。一是已协助工信局机关党委建立“留守党员”台账,制定党员分流工作方案。并请县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乡镇党委予以接收。二是现余原扬绿化工破产下岗的党员,由于存在财产分割和股份问题未解决,党员关系未迁转,县委组织部也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协调。

(3)针对督促恢复党员权利不及时。纪工委对2016-2019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处分台账逐一核对,已无此类对象。

4、关于机关党建文化打造“见木不见林”的问题。

(1)针对“争先创优”氛围营造不浓厚。我们加大了机关单位党建文化建设力度。2020年以来,机关党建示范点已经建设好的有公安局党委党建主题教育展厅和烟草局党建展示厅,进一步拓宽机关党建示范面。其中七一期间,县公安局党委党建主题教育展示厅作为漳浦县党员教育现场教学点举办了漳浦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题党日活动。有些单位也在积极创建中。

(2)针对机关党建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建立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工作交流微信群,及时传达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交流机关党建工作信息。二是建立了税务局、检察院、法院、气象局、公安局、人社局、烟草局、移动公司、融媒体中心、政法委、供电公司等一批机关党建文化活动室。

5、关于党费管理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费资金滞留。要求下属党组织按月交纳党费至党工委党费专户,党工委财务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做好对账转账工作,2020年1-6月份党工委每月均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党费上缴工作。

(2)针对党费返拨制度落实存在差距。

2020年1月份党工委向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等19个单位返拨了84836.38元,余7076.9元尚未下拨。

(3)针对返拨党费使用跟踪不到位。督查返拨党费相关党组织,座谈了解党建工作及党费返拨使用情况,强调返拨党费转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慰问党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廉政谈话,由常务副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廉政谈话,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扎实。制定了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3)针对风险防控排查切入点不够精准。根据党工委机构设置,纪工委认真排查,出台了《漳浦县县直机关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关于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巡察反馈以来,县直机关共有15个单位集中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13场,1个单位集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涉及的人员已经返还资金(其中2015年2月补发事业干部2013年度一次性年终奖金3086元,重点项目奖励1676元;2017年2月发放临时聘用人员一次性奖金4250元,共计9012元),已将9012元上缴国库。今后党工委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针对报销手续不够规范。建立办公用品签领制度,认真做好各类办公用品的签领登记。

(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已取消公务用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监督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了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学习教育。

(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党工委党支部开展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0年以来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3)针对民主生活会落实存在差距。一是2020年5月15日,县直机关党工委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整理材料形成汇编。二是关于党工委与地震办联合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问题,地震办已经成立党支部,今后不存在这个问题。

(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5)针对党费日常收缴不规范、不重视。2020年4月份巡察反馈以来,党工委党支部均按照每月缴交的制度执行,并于7月份补缴了2016年7月份漏交的32元党费。

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

(1)针对机关党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制定《2020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发展对象培训计划》,截止目前已举办2期培训班。

(2)针对人员结构“头重脚轻”老龄化问题突出。党工委2018年初提出申请,增加事业编制3名的报告逐级上报,分管领导已签署意见上报县委编委会,提请县委解决,因县委编委会都没开。

(3)针对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不完善。成立党工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党工委干部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关于在省委巡视三组巡视报告中指出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林业局机关党委完成成立选举。立行立改。党工委已于2019年11月25日批复林业局机关党委进行成立选举(浦直委组【2019】37号),林业局机关党委选举完成后党工委于2019年12月16日批复选举结果(浦直委【2019】125号)。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攻克“留守党员”问题成效不明显。原经贸系统国有企业啤酒厂、罐头原料公司等10家企业倒闭后,企业党支部名存实亡,现还有107名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出,成为无法正常参与组织生活的“留守党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由于倒闭的企业的改制涉及面广,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现余原扬绿化工破产下岗的党员,由于存在财产分割和股份问题未解决。二是党员居住地党组织拒绝接受迁入,党员关系未迁转,因此未能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请县委组织部继续协调相关乡镇党委予以接收。稳妥推进“留守党员”的组织关系迁转。

2、人员结构“头重脚轻”老龄化问题突出。党工委7名正式干部中有6名是科级领导,只配备1名事业干部,存在“将多兵少”现象。7名正式干部中年龄达50岁以上4名,平均年龄高达46.7岁,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未完成整改原因:党工委2018年初提出增编申请,增加事业编制3名的报告逐级上报,分管领导组织部长已签署意见上报县委编委会提请县委解决,但编委会一直都没开。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跟进增编工作,协调县委编办在县委编委会召开的时候将党工委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报告上会研究。

3、党费返拨制度落实存在差距。对22个县直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上缴补缴党费台账掌握不完善,仅对县公安局、市管局等4个单位有底数,其余18个单位均未摸清,影响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拨工作进度。如2019年4月县委组织部返拨的离退休支部党费10.1万元,截至巡察期间只返拨公安局的1万元,其余9.1万仍未返拨。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0年1月份党工委向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等19个单位返拨了84836.38元,因未找到具体单位接收,余7076.9元尚未下拨。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核对查找2016年补缴党费清单中离退休支部是否补缴党费,找出具体单位接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6-3221147;电子邮箱zpgw3221147@126.com。


  中共漳浦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