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漳浦县供销社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

1、加强领导,层层部署。对于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县供销社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县社党总支书记、主任陈裕斌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社党总支分别于   2020年4月21日、5月7日、5月29日和6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推进工作。

2、责任到人,逐项落实。一是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县社党总支研究下发了《漳浦县供销社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台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巡察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县社党总支书记、主任陈裕斌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专题会议,听取了各部门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并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有力地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主动认领,落实整改。2020年5月15日,县社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组指出的各项问题,对表对标查摆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下一步抓好整改提出具体工作思路。

3、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在抓好全面整改工作的同时,我们修改完善了县社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下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并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共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了10项制度,内容涉及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党建工作、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及其他业务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力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落实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给县供销社党总支的意见,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指出了本单位本系统3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6个,尚未完成整改3个。共对相关当事人、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25次,诫勉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谈心谈话3人次,制定制度10项,追回违规款项339036.76元。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漳浦县供销社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深入基层宣讲、深入一线调研,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二是着力提升企业党员参与学习强国APP学习积极性,在做好学习情况大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不能熟练掌握智能手机和学习平台使用方式问题,由各支部指定一些年轻党员与老党员一对一帮教,确保大部分党员都能参与学习,并不定期通报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 。

2、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议事规则,提高决策水平。修订完善《漳浦县供销社重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社党总支重大事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组织实施、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县社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着力提升县社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树立规矩意识,维护集体权威。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调党总支核心作用地位,进一步明确党总支议事规则和议事内容,引导党总支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集体权威,真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三是提升整体合力,推动项目落地。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石榴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建设未得到有  效落实问题,县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石榴社象牙服务点现场调研指导,加强与镇村的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目前该配送中心已投资88.3万元建成352.8平方米经营场所,并完成部分经营场所的招租,幅射石榴镇5个村的农资配送服务。同时,举一反三,认真督促县社业务科在进一步调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乡镇基层社项目建设计划,并建立项目档案,进一步量化指标,限期定责,确保年初确定的建设项目都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四是强化目标管理,激发企业活力。研究制订《漳浦县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浦供财【2019】74号),对企业日常财务、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收入开支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堵塞浪费和漏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此外,对巡察组指出的投资漳州供销云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也已全款追回。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标对表,推进改革措施落实。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基层企业负责人专题学习《漳浦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下发《漳浦县供销社关于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浦供办【2020】37号)文件,引导各县社各科室、基层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以确保供销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研究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县社主任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以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巡察组指出的尚有马坪未设立供销社问题,2020年3月26日成立马坪供销社,由佛昙社主任兼任该社主任,并着手进行服务网点建设,目前已投资82.5万元建成新的综合服务场所390平方米,真正达到乡镇基层社恢复实现全覆盖的要求。二是开拓奋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县社下发的《漳浦县供销社关于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2020年要着手投资兴建“漳浦县供销农资配送中心”、恢复重建马坪供销社和开展石榴、南浦、赤岭、赤湖、六鳌、霞美、沙西老旧薄弱基层社改造升级工程等目标,扎实拓展服务“三农”领域,提升服务“三农”水平。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多数处于“空壳”状态问题,我社探索建立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权联接、组织联合和业务合作,力争创办各类产业型、服务型合作社60家以上,目前已联合建立的有漳浦县扬基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漳浦县新龙湖果蔬专业合作社和漳浦县靖和浦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三是探索创新,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开展全县农村综合服务网点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台账。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和网络优势,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开发兴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商品购销、综合维修、代理代办、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等多样化服务。投资18万元,建设靖和浦苏区车本村级供销社,为红色旅游添砖加瓦。同时,在原有农村电商务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县电商办、县工信局的沟通交流,探索农村电商网点建设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助推本地土特产品外销,增加农民收益。

4、关于推动企业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一是加强调研,探索资产盘活新模式。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摸准摸清社有资产整体状态,并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台账。研究制定《漳浦县供销社固定资产(含土地)处置转让管理办法》,对社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转让、评估、变更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深土社、长桥镇共29套房屋闲置问题,县社领导班子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报备,并加强与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沟通,争取改造后的闲置房产能得到有效处置。目前,长桥社6套756平方米、深土社23套2760.59平方米的房产已经探索引进相关业主租用,五年租金收入60.25万元(毛坯房)。二是消除隐患,解决历史遗留旧问题。针对各基层企业2017年以前各项费用支出未能有效严控问题,县社早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强化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的通知》(浦供财【2018】01号)文件,对以前实施的各基层企业业务费用支出实行上限管理的做法予以纠正。巡察时,县社也组织各基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各基层企业退回餐费、差旅费、邮电费、小车燃油费、食品及茶叶、选举误工费等不合理开支共计339036.76元,日前已经召开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警示教育会,对各基层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和一对一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针对全系统各基层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抚恤金等费用多达198.70万元问题,县社领导敢于直面问题,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解决拖欠工资、抚恤金方案,逐年分批消化,2020年上半年,县社统筹84万元,协同各基层企业自筹部分资金,解决了4名退休职工和21名在岗职工拖欠工资,24名职工医保社保代垫费用,26名死亡职工抚恤金。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6月19日,县社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了《漳浦县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结合供销系统实际,研究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强调要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舆论宣传和活动引导,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及时更新党建宣传栏,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展示供销人的新形象、新作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退休职工在微信群里发布与工作无关的链接内容问题,县社实行信息发布登记、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部署,制定清单。县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各基层社(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共同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就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与各科室、各基层社(企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因县社班子调整,重新印发《漳浦县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浦供总【2020】1号)。二是加强排查,强化管理。县社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深入挂钩企业、基层社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帮助各基层企业加强对重点岗位风险点的排查,经汇总,全县供销系统共排查确定廉洁风险点24项。针对下属企业财务报支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问题,县社印发了《漳浦县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浦供财【2019】74号),进一步加强基层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严格实行基层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2020年完成长桥社、深土社离任审计工作。三是加强追责,形成震慑。对巡察组指出和县社自查自纠活动发现的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县社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室同意,在完成退款的基础上,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等形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共进行提醒谈话10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通报批评25人次。县社主任陈裕斌还约谈了县社财会科负责人和会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重点指出他们在财务票据报销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要求引以为戒,同时要加强与时俱进,认真学习相关财经纪律条文,今后坚决杜绝有关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2020年7月15日,县社召开各基层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巡察反馈问题警示教育会,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进行对通报,对各基层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2、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执行好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县社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加强县社“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县社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点的监管,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并向下属单位延伸;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严格执纪审查,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在财管中心列支招待费用问题,已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长期占用直属企业物资经理部车辆,在该企业报销车辆相关费用问题,县社拟分期退还物资经理部相关报销费用;对驾驶员私自报销燃油费用于个人车辆使用问题,已责令该驾驶员全部退款到位,形成书面检讨,县社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现金往来现象;开展财务报支手续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补缺补漏,完善报支手续;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财管中心经理、官浔社主任、前亭社主任和县社财会科长、会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巡察期间,县社已对本系统各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经登记汇总,全系统房产数量有194处,房产总面积98837.95平方米,年租金6616680元;土地共   194宗,面积295亩,均已登记确权,其中已办证17宗。二是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县社研究制定《漳浦县供销社固定资产(含土地)处置转让管理办法》,明确社有资产处置前必须委托相关资质中介进行评估方可进行。关于深土供销社两间店面提前续租问题,经了解,当时,深土社两间陈旧门市,承租方有意进行精装修,希望深土社适当延长租期,经报县社研究同意后与其提前续租。

6、关于专项资产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截留专项资金现象问题,县社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漳浦县供销社化肥冬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化肥冬储管理,并制订年度化肥冬储计划,严格拨付手续,完善相关附证材料,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赤岭社、赤湖社将农村维修服务体系补助资金用于支付职工抚恤金、医保社保问题,已对赤岭社、赤湖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通报。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0年初,县社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发《漳浦县供销社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浦供总【2020】11号);建立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挂钩领导履行分管“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层层负责制格局,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员后备力量不足,至今没有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问题,已督促指导财管中心党支部考察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做为发展党员储备力量。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印发《漳浦县供销社党总支关于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浦供总【2020】12号),要求各下属支部结合本支部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开展好“三会一课”,并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2020年,县社党支部书记陈裕斌,各支部党支部书记已按照要求分别为党员上了党课。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把关,党总支书记把关审核签名以示负责;严格执行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制订《漳浦县供销社党总支关于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浦供总【2020】13号),灵活运用各种载体,依托实践基础、共驻共建单位、志愿者服务点等阵地,采取培训班、宣讲会、专题讲座、学习会、讲党课、过“政治生日”等形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各支部已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廉政教育、红色教育、扶贫攻坚等主题的党日活动15场次。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优化组织结构,方便退休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经县社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了漳浦县供销系统离退休党支部,为他们布置了党建活动室,同时撤消党员不足三名的蔬菜副食品公司党支部,及时组织县社机关党支部、财管中心党支部和农资公司党支部进行换届;对个别党员关系不及时转入机关党支部的二名职工,已督促其转入;对农资公司发放党员误工补贴问题,已责令县农资公司追回发放款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企业招工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漳浦县供销系统企业自主招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直属企业及基层社自主招工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公开度、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和“裙带关系”,提升企业员工素质。同时自挖潜力,在原有招录的职工中择优选取5名较为年轻、素质较高的待岗人员重新上岗,承担相关单位的文书、管理业务,以缓解企业职工无人可用窘境。二是规范借用下属人员手续。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县社长期借用下属企业人员,未履行相关借用手续问题,经县社党总支研究决定,对确需借用人员实行一年一借,并向借用单位发出借用函。

5、关于干部队伍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等采访实录,引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敢于作为,勇于创新,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建立班子成员下基层企业调研制度,指导各基层企业结合实际,上报网点改造项目储备库,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造措施,做到“一社一策”。督促指导业务科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前期调研、评估、环评等流程,坚决杜绝如霞美社上黄服务点改造项目因评估不足而搁置的类似问题发生。

(四)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职工老化严重、工作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积极向县公务员局报备,2020年已争取到2名参公人员考录指标,并于年内考录到位;同时,与县退役军人管理局多方交流,纳入退伍军人安置计划,已接收一名士官安置,此外,县外调回参公人员1名,通过多种渠道“补充新鲜血液”。工作中,向干部职工灌输勇争一流、勇挑重担思想,引导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破旧立新,争取在常规工作中做出“不常规”的业绩。

2、关于社有资产发挥为农民服务减弱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针对省级示范庄稼医院创建存在空白问题,县社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基层社、基层网点进行调研,确定石榴象牙服务点的庄稼医院为省级示范点申报对象,加大资金投入进行硬件升级改造,规范内业管理。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深土社23套闲置房产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因该项目土地属国有性质,当时因发展需要划拨给供销使用,改建后无法取得房产出售权。前阶段,县社多次深入深土镇与镇村主要领导交流沟通,探索借鉴长桥社模式,采取以租代售的方式对深土社闲置房产进行盘活,但因当地实行小城镇建设,房产存量过多,且房地产市场日渐萎缩,目前仅是以租代售形式盘活部分受困资金。下一步,我社将认真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可以解困全部资金。

整改时限:2023年。

2、关于赤岭社土地2015年被赤岭乡政府征用后闲置至今问题。

整改措施:经过多次与赤岭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近日已达成共识:因赤岭乡无力进行小城镇综合体建设,拟将征用的土地退回县供销社自行建设。但因当时征用土地时,经过县政府常务务研究纳入城市综合体建设规划,需重新上会研究调整。近段时间,我社主要领导将与赤岭乡主要领导一起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早日上会调整规划。赤岭供销社已同步进行土地办证,目前已在公示阶段,有望于近日内完成土地办证。到时我社视具体情况进行改建。

整改时限:2021年底。

3、关于农资公司因旧城拆迁改造需要被征用至今未重新选址建设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3月,我社已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县政府递交《关于投建漳浦县农资配送中心的请示》,拟在迎宾大道东侧原鹿溪糖厂宿舍楼周围选址建设漳浦县农资配送中心,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000㎡,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3000㎡,总建筑面积 4700㎡,包括:建设农资储备仓库 1500㎡,综合办公大楼、门市(商品展示厅)1200㎡,农副产品冷库1000㎡。并新购置一批先进的办公信息化、公共信息服务、仓储管理设备,项目建成后集农药、化肥、其他农资商品的仓储、展示、配送,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冷储为一体的经营服务中心,预计年储备农资6000吨,配送销售农资1200吨,收购及冷储农副产品价值约15亿元。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500万元(含土地),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00万元(建筑工程费1000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万元。资金筹措来源:社有资金400万元,争取上级各项补助300万元,其他自筹资金800万元。目前已完成土地办证,待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着手进行立项、可研及相关筹建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上半年。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1、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具体行动,当好“领头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的昂扬的斗志,凝聚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2、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动供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彻底是失职”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围绕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项明确主体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钉钉子”的精神,立说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要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全面综合改革,进一步细化落实改革各项工作措施,工作中勇于攻坚克难、勇于推陈出新,力争把供销队伍打造成为服务“三农”带头人、乡村振兴“助推器”,为建设富美金漳浦添砖加瓦。

3、推进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过程,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与党员、干部、职工经常性谈心谈话,畅通干部信息收集渠道。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再立新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3221326;邮政信箱: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西122号 漳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子邮箱gxszkh@163.com。



漳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