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精神,扎实推进漳浦县精准扶贫,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中共漳浦县委、漳浦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二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5个贫困村和省定扶贫标准线下建档立卡对象为重点,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五条原则”,落实“三扶三到”,实施“七大攻坚工程”,强化“三项保障”,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和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7年,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稳定脱贫;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施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具体安排是:2016年实现约7500人扶贫人口稳定脱贫;2017年实现其余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乡镇平均水平80%以上,村级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所在乡镇平均水平。

意见强调,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二年行动要坚持党的领导,县乡村三级协同推进,职能部门尽责尽力,齐心协力推进脱贫攻坚。要坚持精准帮扶,落实扶持谁,对象建档要到人到户;谁来扶,责任落实要明确到人;怎么扶,措施办法要精准到位,做到精准帮扶,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坚持群众主体,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要坚持机机制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做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温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资源使用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帮扶方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要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意见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搬迁改造安居工程、教育培训扶智工程、医疗保险救助工程、社保保障兜底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双薄弱村”强基工程这七大攻坚工程。要强化要素保障、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