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却有人不仅欠债不还,直到法院上门强制执行时,还暴力抗法,辱骂推打执法人员。

昨天(4月5日),县法院执行局对原告许某华与被告胡某文、胡某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在被执行人胡某文家中,胡某文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0000元的生效判决义务,还大声辱骂执法人员,胡某文的母亲林某贤还动手揪住执行人员的衣领恶言相向暴力抗法。后续不断加入的家属对执行人员又推又搡又吼又骂,现场肢体冲突不断。

 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薛伟东:在我们经办的案件过程中,很少遇到象今天这样激烈暴力抗法的场面,我们一般是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 被执行人一般会主动来执行义务,我们到被执行人家中告知要和解的时候,他会主动配合,到法院配合我们做执行工作。

最后,胡某文和林某贤以妨碍公务嫌疑被移送司法拘留。在法警的教育引导下,林某贤最终对自己一时的冲动表示悔过。

林某贤:我听到执法庭要捉人,我心里火热,我错了,请求法院原谅我,错误已经犯了。

然而,胡某文和林某贤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妨碍公务罪,目前漳浦法院正着手整理相关材料,适时将对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社会上把欠人钱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法律上名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近年来经济形势下行,“老赖”案件有了明显增加,据了解,此类案件约占其他上诉案件的40%以上,针对“老赖”案件,法院正大力开展统一执行活动,并提醒被执行人及亲属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漳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毅波:人民法院做出了法律文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这里我要奉劝那些被执行对象,只有自觉主动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才是惟一出路,如果像今天这样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对其人身限制自由。有财产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或者抗拒执行的,我们将依照法律规定,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这里,我还要奉劝那些被执行对象的亲属及亲朋好友,在人民法院执行公务期间,不得有妨碍、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否则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以妨碍公务罪进行严肃查处。

编后语: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文书一经发出,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就该不折不扣执行,被执行人还暴力抗法确实不应该,结果只能是自讨苦吃,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样的案例也在警示大家法律是有尊严的,任何人不能挑战法律!而对于当前越来越多的“老赖”案件,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更希望民间借货能早日走入规范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