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
县城区活禽、白条禽暂停交易措施的通告
浦政〔2015〕1号
为加强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县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县政府决定,2015年1月16日—1月23日,在县城区域实行活禽、白条禽暂停交易措施,24日是否复市另行通知。暂停交易期间,不得进行活禽、白条禽宰杀和交易,区外活禽、白条禽不得进入县城。
特此通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