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薛伟东 朱雅贤)“薛法官,原以为‘终本’就拿不到钱了,没想到时隔多年还能要回执行款,非常感谢您,我可以安心开始新的生活了!”11月20日,申请执行人林某眼含热泪激动地向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道谢。
“终本”不是案件的终点,“终本”不终止。近日,漳浦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骨头案”。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林某拿到了拖欠近十年的赔偿款。这起执行案件也是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一个缩影。
案件简介
2010年1月26日,陈某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经营河道采砂业务。2012年11月10日,陈某、郑某二人经协商签订抽砂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陈某把采砂场的采砂、洗砂工序发包给乙方郑某,生产的河砂再交付给陈某营销。两人签订合同后,郑某雇佣申请执行人林某等人从事采砂工作,并雇佣郑某和看管现场。陈某则依合同约定,安排陈某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确认当日抽砂量。
2012年10月8日下午,林某及郑某和等工人在洗砂过程中,因洗砂机台的轮子被砂子堵塞出现故障,导致洗砂机电源开关断离,林某等三人遂被安排清理机台。清理中,电源开关被人错误闭合送电,因控制平台离洗砂机台约六米远,林某不知情继续清理砂子,其左脚等身体部位被运转的机台带入机台轮子中绞伤。
经鉴定,林某构成六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林某索赔无门,无奈之下向漳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陈某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郑某、陈某分别赔偿原告林某因受伤造成的损失344991元、147853元,被告郑某、陈某对该判决互负连带责任。一审宣判后,郑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林某向漳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将详细情况告知林某后,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件虽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始终未放弃对该案执行线索的追踪调查。
2023年11月,林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向林某一一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并耐心释法析理。同时,继续对被执行人郑某、陈某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进行查控和冻结,但仍一无所获。
本着终本不终止的原则,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郑某和陈某,督促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开展现场调查、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迎来转机。“自打那个事故发生以后,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办事四处受阻,经济上更是困难重重,被当成‘老赖’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影响了子女的发展……这几年我经常半夜失眠、焦虑不安,我不想再遭这样的罪,希望法官帮忙从中调解,我尽量多方筹措资金还清赔偿款。”在一次走访中,被执行人郑某向法官哭诉道。
郑某有和解的意愿,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林某,积极做林某思想工作。“郑某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既然对方也想和解,我愿意作出让步。”林某当即表示愿意作出让步。
最终,林某与郑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表示愿意减少赔偿款5万元,郑某经多方筹措资金,当场履行全部案款50万元,案件成功执结。
“终本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将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但“终本”并非“一终了之”,该案经两任执行人员接续努力,不放弃任何一丝可能执行的希望,终于让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后续治疗也得以顺利进行。在此告诫那些心存侥幸、想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要误以为拖一拖、躲一躲,只要案件“终本”就可以逃避履行义务。在案件义务履行完毕之前,法院定会执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