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谦梅)近日,在漳浦县人民法院赤湖法庭调解室,家住深土镇的黄某激动地握着县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林金珍的手,眼眶里滚出了泪珠。这是泪,不,这是在人民调解员温情调解下冰释的甘泉。
据悉,这是一起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告是同样家住深土镇年过七旬的老林;被告是逝者林某的遗孀黄某,还有上高中和大学的一对子女和80多岁的老父亲。
今年8月,林金珍刚接到这起案件,映入眼帘的案由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可想而知,案件背后既有逝者,必带悲伤,若未细阅卷宗,捋清脉络,贸然前往,必难以深入人心,终将无功而返。
事情得从四年前说起,林某生前因经营金店需要,多次向老相识老林借款用于资金周转。2019年9月12日,林某向老林出具结欠6万元的条据,约定按月利率1.5%计息。
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10月,林某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后,老林多次到林某家中催讨未果,希望林某遗孀黄某尽快还清借款。因林某身亡,黄某又将金店重新进行注册。老林认为,该借款系用于林某与黄某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属夫妻共同债务,黄某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其他被告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故于2022年10月诉至漳浦县人民法院,并申请对黄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保全。
黄某辩称,该借款没有她的签名,而且其本人并不知情,不认同共同财产的说法。林某生前负债累累,没有留下的遗产,新店属重新注册登记,与原店无承继关系。现家中有两个孩子正值上学需要培养,还有老人也要照顾。她为了撑起这个家,克服万难借款重新开了家金店营生,经济实属困难,尚未盈利暂时没有余钱用来还款。黄某还表示,从证据借款条据上看,“19年9月结欠4500元”字样表明,林某生前已偿还大部分款项,仅剩4500元,况且原告主张利息缺乏依据,条据上“月息1.5%”未必林某所写。
老林则表示,条据一式二份,林某于2020年1月付清了利息,于是在老林手上的条据上注明“2020一年付一月息”,又将上述的“4500元”涂掉,2020年7月再次付息,故又在条据上注明“20年7月付月息1.5%”,自那以后林某再未付过利息。
“既然他们不相信,我申请对以上字迹进行鉴定,以证实是逝者林亲笔所写!”老林愤愤不平地向黄某说道。
该案百转周折,历经一、二审及重审,双方依旧针尖对麦芒。被告泪眼婆娑、声音撕裂,而原告理直气壮、步步紧逼,他呈递了鉴定申请书,说不管鉴定需要多少次、鉴定费需要多少万、出结果需要多少年,这场官司都要打到底,一定要鉴定个水落石出!
双方如冰冻结,又冷又硬。如何破解?与其“破冰”,不如“释冰”!僵局的破解,需要来一阵“东风”!
这时,法庭请来了林金珍。林金珍静静听完被告黄某哭诉,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你是个伟大的母亲,也是一个明事理、敢担当的经营者,今天你用个人诚信行为还了这笔款,明天你将换来群众的好口碑。”林金珍耐心地向黄某劝解道。
“白纸黑字,我相信欠款属实,你和逝者林某生前的关系肯定不一般。现在他走得早,孩子尚小,老人需要照顾,家里一堆烂摊子,念念故情,帮黄某他们一把,也算是在帮你的老故交……”林金珍转头又语重心长地对老林说道,老林沉默了。
下班了,天渐渐暗了下来,双方心头的阴霾才刚刚散开,不能踩下刹车。调解工作如同墙上的秒针,依然转动着。
又经过了近两个小时的来回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老林同意减掉部分本金和全部利息,最终只计5.3万元;同时,为了不影响老人和孩子的生活,原告同意放弃对他们的诉讼请求。被告黄某则表示立即找亲友借款,一日之内还清借款。
法院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并当场对保全作出裁定:“解封!”随着被告的经营账户恢复使用,金店又能正常经营,被告一家人的生活又回归正常。
暮色迟迟,调解结束后,林金珍看到一并来参加调解的被告子女,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母亲的不易,感恩债权人的支持,好好学习,今后做个有出息的人,报答母亲、报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