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仲仁 林翠凤)12月7日,两名农民工风尘仆仆来到漳浦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和一块沉甸甸的牌匾送到执行局两名干警手里,代表112名农民工对漳浦法院14日内成功帮他们讨回欠薪表示感谢。

事情得从2004年说起那年,被执行人卢某创立了福建某食品有限公司。但从2014年开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出现无法及时支付货款、拖欠工人工资等现象。2016年底,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彻底停产,并拖欠多家卖家货款,同时拖欠112名农民工工资230多万元。2016年至2021年间,被执行人卢某及其公司因无法清偿货款等而陆续被多家债权人起诉至漳浦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卢某四处躲藏,既想躲开法院的寻找,也想躲开农民工的追讨。

执行过程中,漳浦法院依法公开拍卖该公司的一处地产及机器设备,并依法扣划该拍卖款740.4万余元。

期间,112名农民工先后多次到劳动职能部门等机关反映,劳动职能部门认为卢某行为涉嫌恶意欠薪,并将该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多方侦查,终于锁定了卢某的行踪并将其抓捕归案。

今年6月10日,漳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卢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支付工资款计230.2万元。卢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局立即接过“接力棒”,成立由院领导居中协调,两名年轻干警为主力的农民工工资执行专班,快速组织召开涉被执行人卢某、福建某食品公司案件的债权人会议,制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款,并积极与各债权人进行沟通,取得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

确定案款分配方案后,为使农民工能快速领到工资款,经办人利用双休日一一核准百名农民工案款发放金额和银行存款账户,从立案到结案前后用时14天完成发放农民工工资款200多万元,高效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据了解,近段以来,漳浦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八闽执行暖冬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涉民生民企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期间,该院及时组织开展涉民生民企未结案件底数、未发放案款和风险隐患自我排查活动,建立相关台账,根据案件汇总情况由专人负责反馈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制定灵活的专项活动方案,组建执行小组,轮流外出执勤,并根据排查出的案件台账,挂图作战、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