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雅丽 黄艺欢)“谢谢警察同志帮我挽回损失……”日,陈先生将一面写着“人民卫士,追赃神速”的锦旗送到漳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神速追赃。

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许某到漳浦县某车行租赁汽车,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不久后便开始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租金,并将车辆抵押给绥安镇某商行负责人陈先生,套取现金一万元。

接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依法查清犯罪嫌疑人许某的犯罪事实,并于8月6日晚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捕归案,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

据民警介绍,以租车为名骗租汽车,通过变卖或抵押的方法套取现金,从而骗取他人钱财案时有发生,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