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林翠凤)“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为我解决了大难题,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近日,在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郑某的儿子王某接过一沓沉甸甸的20万元现金后,向执行法官由衷感谢道。

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项的当场给付,该起涉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执行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来,2020年7月6日傍晚,何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碰撞到推自行车的郑某并致其受伤。经鉴定,郑某伤残等级为一级,受伤后的郑某四肢瘫痪在床,长期需要专门人员护理。

郑某诉至漳浦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何某赔偿郑某损失合计643951.11元,已付24000元,尚须支付619951.11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2日,郑某委托其儿子向漳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发出执行通知书,冻结何某的银行账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法官经过一番了解后得知,本案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何某始终郁郁寡欢,2021年8月29日竟一度想不开而选择服用农药自杀,好在及时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治疗,于同年9月出院被执行人何某的丈夫来到法院向法官提交了何某的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等材料,其中出院记录医嘱载明“注意心理疏导,预防再次自杀倾向”。“一死了之也无法逃避执行,尽早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正确选择。”面对被执行人何某的丈夫,执行法官劝说道。

如何有效做好思想疏导,督促被执行人何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又如何安抚好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逐渐激动的情绪,是执行法官犯愁的事情。

面对难题,执行法官并未退缩,他深入被执行人何某居住地霞美镇眉田村,向当地村委会、邻里乡亲等多方了解其家庭情况,多次来到何某家中主动了解其心理动态,并跟其家属促膝倾谈、安抚情绪。面对情绪激动的何某,执行法官耐心地对之晓之于理、明之于法,告知其申请执行人急需治疗费用及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

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动员工作的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引导申请执行人郑某的儿子王某理性维权,一方面积极主动核实该案是否符合交警大队所投保的交通事故公益保险,另一方面向县委政法委报请给予司法救助。

2022年7月29日,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采用分期履行方式赔付。签订协议的当天,申请执行人郑某当即收到了第一笔分期赔偿款。和解达成后,并不意味着这起案件就真正的结束,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时刻关注该起案件的进展,实时跟进被执行人何某的履行情况。

近日,就在该起案件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何某主动将最后一笔20万赔偿款提前送到漳浦法院,收到赔偿款的王某激动万分,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一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近年来,漳浦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相关工作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执行攻坚“雷霆”行动,上下一盘棋,系统全联动,以日常执行为依托,以执行会战为抓手,今年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计179件,执行到位483.1万元。下一步,执行局将进一步采取集中执行和分组常规执行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雷霆”行动,以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