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花玉)6月12日,赤湖司法所接到一起石制品厂员工工亡事件引发的纠纷案件,接到申请后,司法所立刻联系镇村两级调委会的调解员以及法律顾问到镇调解室进行此事的调解工作。

  2019年6月8日20点至9日6点钟,陈某眉与陈某祥同班管理三台锯台,由于其中一台锯台出现故障,两人商量轮流值班,10日凌晨3点多时,陈某祥去休息,在6月9日6点左右,陈某眉叫陈某祥下班,发现陈某祥已死亡,经法医尸检鉴定,排除他杀和自杀。13日下午,双方被邀请到到司法所调解协商工亡赔偿事宜,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无果。14日下午,说因前员工陈某祥工亡调解未果,陈某祥的母亲到厂里哭闹,并打算将尸体抬到厂里,吴法律顾问接到厂里员工的电话后,马上赶到现场,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使其平复情绪后,分析其中的弊端,不要因一时感情用事而触犯法律,另厂方也表示会积极理赔。最后双方同意次日到赤湖司法所再次调解,经过一番的调解协商,在6月15日,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此案件圆满成功的解决。

  本案中,司法所的工作人和村级调解员积极协调双方诉求,法律顾问及时的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同时为营造良好法治的经商环境奠定基础,使“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全面覆盖实现法律服务零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