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薛伟东 蓝雅贞)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场涉残执行案件的和解协议顺利达成。被执行人黄某家属当场支付8.2万元赔偿款,这场持续八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案情回溯:金饰代管引纠纷
身有残疾的申请人陈某于2017年9月将金饰及现金1万元交予黄某保管。后黄某称金饰遗失,陈某及其家人向黄某催讨未果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双方约定黄某限期赔偿折价款及归还现金合计8万元,并出具一张欠条交陈某收执。期限届满后,经陈某催讨,黄某仍拒不偿还。陈某无奈起诉至漳浦法院,判决后因黄某逾期未履行,陈某向漳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遇阻:财产缺乏人难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控发现黄某名下无存款、房产及车辆,属“零财产”人员。更棘手的是,黄某长期隐匿行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其户籍地村委会,动员亲属督促履行,均无进展。
破局时刻:助残日前现转机
今年“全国助残日”前夕,申请人陈某的丈夫在5月15日发现了黄某返乡的线索,并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法官迅速行动,将黄某拘传到案,但黄某仍以“无力偿还”搪塞,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温情促和:家属筹款化僵局
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联系黄某家属释明法律后果,并强调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紧迫性。经释法析理,黄某家属主动提出代偿意愿。考虑到陈某因残疾行动不便,法院征求陈某意见后,特安排其丈夫陈某某参与调解。
和解现场,双方一度情绪激动。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黄某家属经过筹措后同意支付8.2万元,并在调解协议签订时当场付清。黄某亦在拘留所写下悔过书,真诚承认自己的错误。
漳浦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如我在执”理念,不断提高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质效,让司法裁判更有力量、更具温度。
审校编辑:邱枫 叶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