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站、农林茶场生产科和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1号)和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作物优质、特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19]14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省站下达的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任务,现将《2019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暨优质稻核心示范片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要求,于7月10日前,认真组织优质稻示范推广和项目建设申报工作。
联系人:县种子管理站 蔡金月
电 话:3201625 电子邮箱:XLNC668@163.com
附件1:2019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优质稻核心示范片项目建设申报与验收标准
附件2:2019年漳浦县产能区优质稻核心示范片申报表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漳浦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2019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深化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绿色发展以及建设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需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高档优质稻品种为重点,创新推广机制,强化产后服务,推进优质稻品种产业化开发,提高优质稻产业整体效益。
二、目标任务
在我县建立米质达部颁优质二等以上或在省优质稻品种评选中获奖的高档优质稻品种以及部分米质达部颁优质三等标准、具有明显特色如再生能力强、稻瘟病抗性好、当地农民喜欢种植、米业公司喜欢收购的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7个,面积2100亩,进一步加大米质达部颁一等优质标准以及在优质稻品种评选中获金奖品种的展示示范力度。每个展示示范片点示范品种1-5个,展示后备品种5-30个,种植优质稻品种比普通水稻品种平均亩增收80元以上,优质稻产业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补贴标准
2019年漳浦县粮食产能区优质稻核心示范片每亩补助不高于150元(具体补贴标准计算式为:每亩补贴金额=2019年项目补贴总资金/全县项目区经验收合格的实施总面积≤150元)用于优质稻核心示范片点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精准实施
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福建省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县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县种子管理站明确工作职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公平把省站下达的示范推广任务以及考察、培训计划等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乡、村、农户经营主体。
(二)因地制宜选择、布局品种
水稻重点抓好高档优质稻新品种,根据省里推荐列举的示范品种,结合本地生态气候条件、土壤类型、耕作制度,选择适宜我县种植的高档优质稻品种作为主推品种进行示范推广。认真做好优质稻品种区域布局工作,在肥力较好的田块,宜选择耐肥抗倒优质稻品种,在稻瘟病常发区、重发区,选择较抗病优质稻品种,再生稻区宜选择再生力较强优质稻品种,通过因地制宜布局品种,确保品种推广安全。
(三)开展展示示范,辐射品种推广
组织开展高档优质稻新品种“百、千、万亩”展示示范推广活动,重点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种子企业合作开展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建立核心展示示范片点7个,面积2100亩。优质稻每个示范片点面积100亩以上,示范品种1-5个,展示后备品种5-30个。通过抓好展示示范片点,做到抓重点促面上,抓示范促推广,促进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在全县范围内普及推广。
(四)组织宣传培训,促进技术到位
一是通过有线电视、乡村广播、黑板报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档优质稻新品种,使良种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种植优质稻新品种。二是在各展示示范点田头醒目处统一制定固定标志牌,注明相关的内容和指标,进行标牌明示。三是在关键时期组织召开优质稻新品种现场考察观摩会,组织当地农技员、种粮大户等对展示示范的优质稻新品种进行现场观摩,四是加强培训与指导,做好以优质稻新品种为主导的农业“五新”技术综合应用的培训与指导,提高新品种及配套技术到位率。至少开展一场技术培训班和一场现场考察观摩会,邀请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种子企业和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现场观摩考察,带动全县优质稻的推广。
(五)强化产后服务,推动产业开发
以高档优质稻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为依托,积极联系当地优质米加工企业,对示范片点种植的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实行优质优价收购,实现种植高档优质稻新品种比普通水稻品种效益明显提高,充分调动农户种植高档优质稻新品种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优质稻品种、种植技术、气候与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创建高档优质米品牌,推动高档优质稻品种产业化开发,进一步提高高档优质米商品价值。
(六)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019年优质稻推广项目资金55万元,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合理开支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用于优质稻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现场考察(包括组织农技人员、种子经营主体、种植农户现场观摩)与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包括农民技术员工资补贴)等以及与优质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开发有关的其它支出费用。
(七)开展检查验收,确保顺利实施
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每个重要环节都要拍照片,认真做好项目的现场验收、技术工作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材料于11月底前报到县种子管理站,县种子站汇总后于12月报送省种子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