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其他情况直接到漳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漳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漳浦县民政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咨询电话:0596-6310015、6310029
服务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为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