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27号)和《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28号)精神,省厅近期将公布第二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录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名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
1.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总收入50%以上,总产值达500万元以上;
2.主导产业带动力强,从事主导产业农户数占全村农户总数50%以上;
3.专业化程度高,主导产业从业农户加入合作社占比达到40%以上;
4.符合以上标准的乡村振兴试点村优先。
5.苏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主导产业总产值标准可适当降低。
(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1.符合联合体定义,即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2.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制定并上墙联合体章程、有建立理事会制度、有龙头企业牵头、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户增收、有相对固定办公场。
3.带动能力较强,能够带动5家以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工作要求
请各地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市场信息、种植业、农药管理等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0﹞109号)下达的任务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9月24日前将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表(见附件1)、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主要指标表(见附件2)报县农业农村局杨姝洁,联系电话:1875093838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情况汇总表(附表3)报县农业农村局李惠明,联系电话:13605022549
电子邮箱:yangsj1211@163.com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