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战时组织城市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于今年9月18日在县城区(绥安镇区)、旧镇、赤湖、佛昙、前亭、赤土(含万安)、大南坂、石榴等镇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0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试鸣程序:10时00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10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20分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听、识别三种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