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和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漳浦县深土镇南境村南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深土集建(1993)字第040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和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