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计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补助发放相关问题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8]102号)和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张健群等七名补助对象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3月15日前致电漳浦县卫健局人事股,电话:0596-3210262。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