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制定了《漳浦盐场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结合我场工作实际提出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课程内容安排。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专题研讨会议3次。二是按照要求于6月份召开了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党委班子及党政领导个人严肃对待,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对标对表逐个进行检视自已存在的问题,以及分管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成效,是一次质量较高的民主生活会。
2、关于质量兴企意识淡化,企业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一是加强质量检验督查。2020年重新修订了《漳浦盐场生产工区产品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每月一次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进行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决定该产品或该批产品是否接收为销售出场提供依据,发现质量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排除实行质量否决权;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督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除责令整改外,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坚决给予处罚。抓住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设置质量管理点或质量控制点,制定以氯化钠含量折算年终产品产量的办法来提升对原盐产品的质量监管。三是加强产品销售渠道拓宽。一方面加强与省盐业公司业务对接,争取省盐业公司的更多支持;另一方面加大走出家门拓展销售业务力度,把销售区域放宽放远,努力拓展省外市场,大幅度去库存,增收入。
3、关于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够,损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基层领导干部在为民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等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和保持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在民生领域工作中,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采取群众投诉立即办理,直至群众满意,对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如雄厝村自来水收费问题,已落实整改完成,村委会重新制定合理收费方案,向群众征求意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管理方案调整;针对生产工区外接用电多收取电费问题,已责成各生产工区进行整改,规范管理,确需解决附近养殖户实际用电困难的,需与用电户签订电费缴交及安全管理协议,并健全费用收支管理,纳入工区管理费用统一支配;三是在推进制度创新工作中,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这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情发现机制、民生保障机制、为民服务机制等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使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压力传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干部选任、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衡量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场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集体约谈会议,分析当前我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廉政法纪教育活动,巡察整改落实期间,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专题学习3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对各自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形成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对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问题干部进行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微腐败存量。三是重新修订出台了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上下班工作时间,场党政领导成员全员参与刷卡考勤;改变了机关日常管理“宽、松、软”的状况。同时调整充实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时抽查2至4次在岗情况,对脱岗人员上墙公布,落实处罚。
2.关于场纪委主责主业不凸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细化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纪委专题会议,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纪委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强监督质量。二是场纪委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纪委工作人员查信办案职责,提高查信办案能力,提高纪检人员对问题线索的敏锐性。巡察整改以来,共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办理信访案件3起。针对雄厝村违规用公款报支香烟4750元问题,已责成当事人退还资金4750元,并入账村委会,对负有该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蔡二太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两村(居)违规缴交养老保险问题,已责成涉及两村(居)两委落实缴交社保金个人部分,共上缴个人部分社保金35364元;针对六工区会计林通发收受香烟问题,鉴于林通发已及时退还当事人香烟,且根据问题落实对林通发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突出的问题
根据单位特点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召开党委会专题对全场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一是严格对照相关财经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场本级财政和村级账务收支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流程;按《漳州市市级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漳财购[2019]2号)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对存在的工区财务账户管理问题,已落实整改,规范整合为一个对公账户,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二是对全场国有资产加强管理。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严格杜绝此类现象;建立完善财务监督制度机制,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针对场属“86垦区”、“33号”、“后深港”等虾池的管理,将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列入今年下半年重要工作,于年底落实承包合同签订,承租方若不签约,则场部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的虾池;对供销社店面租金偏低问题,将同步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改,提高租金。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党委会议事流程,围绕中心工作,找准职责定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党委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党委发挥作用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已落实党委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分开,党委研究事项均按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三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性,特别是提高分管领域的业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向党委定期汇报工作制度,要求找准问题根源,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力求取得实效,充分化解扶贫领域及其他领域的信访问题。
2、关于会前沟通不够,民主决策不够集中问题。
一是健全了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尤其是“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前充分酝酿,拟定党委会议题,会中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举手表决,形成集体决议和《会议纪要》,会后加强安排部署,严格跟踪落实,推进班子规范化建设,提升整体合力。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途径,监督各项决策机制的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指出问题、查找原因、即知即改。
3、关于日常管理指导不够,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把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建责任制。持续跟踪督导检查,规范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做到了每月有学习,季度有检查,年底有考评,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促使组织生活成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习惯,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巡察整改以来,场党政班子成员加强开展调研工作,下走访基层20余人次;并定期听取组织委员关于党建工作的汇报并积极解决组织管理、基础保障等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我场基层党建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党务干部培训计划,制定《漳浦盐场2020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2020年漳浦盐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举办干部集中培训班,研究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进一步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内容。三是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机制。结合经常性学习教育,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基层组织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会等方式搜集重点难点问题,上报党委,专题研究、分析全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规律、探索新路子、出台新举措,从而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针对雄厝村主干长期“窝里斗”的问题造成工作无法推进的现状,场党委已于4月份对原村主任责成辞职,解决了班子矛盾,大大提高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针对雄厝村存在的48.6亩虾池和东屿小区遗留的四块宅基地问题,场党委已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两个问题,争取于12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官比兵多”现象明显方面问题
一是加强对干部人事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全面规范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把关用人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履职监管。进一步厘清、规范场人事任免研究程序。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干部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和运作好“四种形态”,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多一些提醒、任前谈话,及时纠正干部的一些苗头性错误。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责令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立行立改,严格内部控制,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干部职工对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的学习,杜绝违规报销的现象发生,做到依法依规进行各类报账。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重新制定出台《漳浦盐场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浦盐[2020]17号文件,明确食堂接待标准,完善接待工作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活动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28522;电子邮箱fjzpyc@163.com。
中共漳浦盐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