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涂志申等7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承包方代表 经营权证书代码 地 址 备注
1 涂志申 350623108203050011J 漳浦县盘陀镇盘陀村
2 陈祯祺 350623108201130025J 漳浦县盘陀镇蒲野村
3 范俊林 350623108201010086J 漳浦县盘陀镇蒲野村
4 涂志阳 350623108203050017J 漳浦县盘陀镇盘陀村
5 涂天来 350623108203050013J 漳浦县盘陀镇盘陀村
6 周镇和 350623108204100021J 漳浦县盘陀镇割埔村
7 何秋云 350623106201030056J 漳浦县官浔镇锦江村
    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经营工作站,联系电话:0596-3101176

声明人:涂志申、陈祯祺、范俊林、涂志阳、涂天来、周镇和、何秋云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