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闽海渔〔2019〕1号)、《漳浦县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验收实施暂行办法》(浦海渔〔2020〕61号)文件要求,经发动申报、专家评审、上网公示,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漳浦县财政局联文批复确定2020年漳浦县设施渔业全塑胶渔排专项资金,项目单位为漳浦鳌盛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漳浦县洋德宝鲍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漳浦顺宝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漳浦状大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六鳌镇海域,建设时限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面积 (平方米) 口数 建设资金 (万元) 拟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1 鳌盛祥 5560 264 189.56 94.52
2 洋德宝 3723.81 177 127.72 63.3
3 顺宝 3786.36 180 129.47 64.36
4 状大 3155.3 150 107.79 53.64
合计 16225.47 771 554.54 275.82

2021年1月15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漳浦县财政局联合组织专家组召开项目初验,7月10日联合组织专家组召开项目复核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报告或致电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股(0596—3201119)。

  

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