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96-3201939、0596-3201938

序号 申请人 被继承人 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林建平 林树森 浦房权证(2006)字第02184号 房屋所有权 漳浦县绥安镇湖滨花园1-7.8店 75.97 住宅
2 林建平 林树森 浦国用(2007)第11461号、浦房权证(2004)字第0272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 91.8/235.74 住宅
3 林建平 林树森 浦国用(2007)第10984号、浦房权证(2001)字第056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漳浦县绥安镇西湖新村 436.5/668.65 住宅
4 林建平 林树森 浦国用(2014)第0113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漳浦县绥安镇得仙路(西线工程) 973.5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