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互联网+预约通关”的公告》(2018年第109号),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在符合条件情形下,需要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预约通关申请。海关网上反馈受理结果。

  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10月3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