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蔡斌豪 通讯员 陈颖辉许多驾驶员认为晚上喝了酒睡一觉肯定没事,殊不知,有的人一旦检测还是“酒驾”。近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旧镇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漳浦收费站出口开展酒驾违法整治行动,查获1起典型的“隔夜酒”酒驾行为。

当天,民警例行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2时24分,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轿车驾驶人林某的酒精含量达27毫克/100毫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时,属于酒后驾驶。

据民警介绍,驾驶人林某在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餐饮酒,经过了一晚的休息,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到漳浦,被交警拦停查获。林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深感后悔,愿意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出行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审校编辑: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