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顺杰)9月26日,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予军、吴水跃、何北贡、王赐义出席会议。副县长陈志元,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设立“企业家活动日”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漳浦县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会议进行了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王银军同志辞去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邱丽玉同志辞去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卢大玮同志辞去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李向阳同志辞去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王怀生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二年);陈锦华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决定免去温晓暄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友钦同志为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秋月同志为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陈巧超同志为漳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蔡仲仁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何丽娜、郑巧玲、吴小琳为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叶龙太等45位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邱广生同志的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秋月同志的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福长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许火土等13位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因机构改革工作需要,林忠来同志的漳浦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为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审校编辑:邱枫 叶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