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今天(1214)开始,县委正式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两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官浔镇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

上午,两个巡察组进驻后,立即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本轮巡察工作安排、任务要求和方式方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态发言,将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诚恳接受监督,做好剖析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工作开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委巡察内容主要为: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了解巡察对象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着重了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及举报信箱,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对不支持、不配合,干扰阻碍巡察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得插手、干预被巡察单位工作,不得影响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