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管控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从昨天起(113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六个主要交通街道路口开展“高峰”站岗执勤工作,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昨天早上7点半到8点半之间,正是市民出门上班的高峰期,在朝阳大道与大亭路交叉的信号灯路口,县交警大队的民警早早地来到这里站岗,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市民陈女士因没戴安全头盔骑摩托车出行,被交警进行了教育。

民警:为什么不戴安全头盔呢?

陈女士:我就着急出门……

民警:这个肯定是你的习惯,你再怎么急都不影响……

在交警的耐心教导下,陈女士表示以后骑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以保障自身安全。

市民 陈女士:(有没有认识到戴安全帽对自己安全的重要性?)有,这个肯定有的,摔倒的话能保护一下头啊什么的。今天确实是孩子有点磨蹭,我去(送孩子)有点急就没戴了,忘记了,下次会改的。

接下来,县公安交警大队将在每天的早、中、晚三个上下班高峰期,对县城区的朝阳大道与大亭路信号灯路口、永嘉天地信号灯路口、金浦大道与麦市街信号灯路口至青年路路口、县医院信号灯路口、建设局至城关卫生院路段、实验小学护学岗等六个站点开展站岗执勤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绥安中队长 陈文胜:这次我们主要是对原有的高峰站点进行了整合,把原来的12个高峰点整合为现在的6个点,对每个岗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在高峰时期对违法者进行劝导,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路口的周边秩序进行维护指挥。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林芳艺:高峰时间是人流车流最密集的时候,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发生的时候,那么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大队就决定高峰站岗,高峰执勤,目的就是引导交通秩序,管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劝导群众文明出行,文明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