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县公安交警大队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顶格处理,除了被罚款外,还将被拘留15天。

近日,陈某汉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县城朝阳大道与大亭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经进一步了解,陈某除了车辆没有挂牌外,其个人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牌无证驾驶。陈某因此被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天。

交通违法者 陈某:现在要参加培训证,开摩托不行就骑自行车好了。

今年10月份,全县共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734起,其中,醉酒驾驶4起、酒后驾驶25起、超速112起、无牌279起。此外,还有64人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副中队长 刘群迪:对于无证驾驶,我们一律采取顶格处理,一律拘留15天。目的就是让交通违法者受到最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