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1114)召开的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参合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比2015年提高80元,其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会议强调,要抓好新一年的参合筹资工作,确保全县参合率达到100%。同时,今年新推出新农合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将此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的解读、筹资工作的解释以及强调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自愿原则。要抓好基金监管工作、参合服务工作、社保卡制卡服务工作,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取得实效,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副县长陈志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