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08),县生态办、县环保、公安、土地、农业等部门人员联合执法,在石榴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队来到梅林村和石榴村,采样收集生猪养殖户排放的污水,并编号造册。执法人员还向养殖户宣传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指出了生猪养殖污水排放的危害性。根据相关要求,重点流域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必须在12月15日前签约拆除。超过期限的,将对拒不签约拆除的养殖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

石榴镇是全县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主要乡镇之一,应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1014户、猪舍面积12.4万平方米。此前,一些养殖户认真配合整治工作,目前全镇已累计关闭拆除316户,有4个村关闭拆除超过50%。针对部分养殖户抱着观望及侥幸心理继续养殖,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惩处养殖违法行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