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951部涉案报废车辆集中公开销毁。

此次公开销毁的车辆是县交警大队近年来查扣的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逾期不来处理的车辆。民警经过上网查寻比对,造册登记,登报等法律程序公示后进行销毁,对报废车上路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事故隐患。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小明:因为这些车辆比较老旧,都是报废车辆,安全系数不达标还有排放超标的都在这边进行拆解。

2014年10月份至今,县交警大队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报废车辆采取严管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持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力度不减,对非法上路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该销毁的坚决予以销毁。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副中队长 刘群迪: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在连续3个检验周期都没有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这个也是报废机动车,要强制报废。对于驾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除了要罚款以外,我们还要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并且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

驶报废机动车的危害性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车辆稳定性和安全性极低,驾驶报废车辆很容易发生事故。报废车辆后遗症多,社会矛盾复杂,已达到报废期的车辆保险公司不对其进行投保,发生事故后要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起,容易引起社会矛盾。此外,报废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在行驶中会严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