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有人喝醉酒了还敢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开到交警大队去办事。本来就满身酒气驾车来,还跟现场民警无理瞎闹,上演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近日,柯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到漳浦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交通违法。办理过程中,柯某在酒精作用下不听工作人员引导,无理取闹,民警在维持现场秩序时,发现柯某满身酒气。经检测,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柯某已经不是第一次犯同类错误。
县交警大队绥安中队民警 卢荣伍:在去年9月份,他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中队处理过,现在他的驾驶证由B2证降为C1M驾照。
原来,2015年9月23日,柯某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被查,驾驶证被扣满12分。据柯某交代,自己这次是喝了“隔夜酒”。虽然是前晚喝酒,但仍达到醉驾级别,柯某也将因自己的无知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犯罪嫌疑人 柯某:(喝酒什么时候喝的?)昨天晚上。(喝到什么时候?)喝到三点多。(你知不知道喝酒以后不能开车?)哎哟,那么近啊,要处理事情啊,对不对。(侥幸心理,那么近是吧?)对啊,距离很近,才几百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