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凌晨四点左右,建设中的县城迎宾大道黄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醉酒且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部小车发生碰撞,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小轿车零部件散落一地,摩托车燃烧得面目全非。摩托车驾驶员林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接到群众报警后,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警长 凌艺杰:当时到达现场的时候,我们看到情况还是比较惨烈的,小车车头严重毁损,摩托车的话正在起火燃烧。

经初步调查,摩托车驾驶员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该起事故事发于正在施工中的迎宾大道黄仓中石化加油站路段,各项配套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施工中。行人或驾驶机动车经过这一路段时,更应小心谨慎,安全第一。

漳浦交警大队交管中队警长 凌艺杰:该路段路况比较差,路面还没有施画标识标线,夜间也没有路灯照明,加上沥青路面本身照明比较不足,(行人、摩托车驾驶员)穿醒目衣服可以给小车驾驶员一个提醒,也确保摩托车驾驶员本身的安全。

编后语:

因酒驾、醉驾酿成的车祸,本栏目曾多次报道过。血淋淋的画面时刻在警醒着我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在生活中,仍有许多驾驶人或心存侥幸,或为一时逞能,继续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酒驾车。一场车祸可能会毁了一家甚至是多家人的幸福生活。车祸猛于虎,酒驾害死人。劝君莫侥幸,平安才是福!(徐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