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老人外出休闲逐渐活跃起来,出行安全却令人堪忧。记者今天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涉及60岁以上老人的交通事故多达53起,其中21起致人死亡。

6月12日晚9点左右,盘陀镇蒲野村的黄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国道324线转入龙湖大道行至锐光医院附近时,在人行横道上碰撞正横过斑马线的行人王女士,造成王女士内脏出血死亡。(监控不清,请制作用红圈标出)

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队长  邱志忠:过公路首先要走人行横道,就是俗称的斑马线,但我们县城内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就是驾驶员没有避让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还有交会方向的车灯没有关闭远光灯,导致交会方向的车辆看不到,看到人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撞到了。

最后,该事故被认定为黄某驾驶的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能停车让行所致。按照规定,县城区行驶车辆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且必须关闭远光灯。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发生的53起涉及老人的交通事故中,除了县城区域,国道穿境的长桥、盘陀、大南坂等乡镇也为多发地区。交警部门表示,老人行动缓慢,车辆要主动避让,类似事故车主均要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队长  邱志忠:主观上还是驾驶员本身的问题,因为慢的话驾驶员反应时间就会比较长。如果是人行横道的话,车方肯定要负到全部责任,就是在人行横道碰到行人车方要负全部责任,如果在斑马线附近,车方责任也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