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县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假烟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分获八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0名被告人分别触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和包庇罪,涉案价值达188万多元。他们中,有的是制假窝点的股东,有的受雇负责制假窝点的现场管理、设备调试,有的受雇负责为制假窝点办理伙食、采购日常用品,有的为制假窝点提供场地,有的明知是假冒烟草制品仍予以运输。法院当天做出判决,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因包庇制假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这十人还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4万元。

    今年以来,县法院与前亭镇政府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烟重点整治活动,成立专业打假队,建立微信群实时跟踪反馈巡逻信息,确保制假分子无处落脚。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镇村广播定时广播、入户分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向山地林地承包业主发放责任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制假危害和打假政策,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