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梁山水库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晶场水库隶属于梁山水库,同样负担着向县城区供水的重任。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旅游等行为,法律作出明确的禁止和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