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
决定于2016年7月下旬在绥安镇召开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我县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四大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漳浦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漳浦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漳浦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漳浦县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共漳浦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漳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6.讨论本县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大会结束后,即分别召开十三届县委和十三届县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四、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拟为350名。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构成比例,按照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安排。全县划分为29个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县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四大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努力推动漳浦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