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1106)召开的相关会上了解到,自2015年11月5日起,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包括无环保标志机动车和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今年1—9月,全县已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53辆,仅占年度任务数的13.1%,仍有352辆未淘汰。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督查问责。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无绿标车限行措施,加大道路运输经营黄标车淘汰力度,从严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道路运输证不再办理年审,公告期已满并予以强制注销,千方百计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进度,努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副县长黄国峰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