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按摩店不做按摩生意,专门从事介绍妇女卖淫,并按嫖资比例抽头分成。近日,杜浔公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查获一起卖淫案,当地一村民涉嫌容留卖淫被拘留。

今年5月23日23时许,县公安局杜浔派出所民警对近城村的“泰式按摩店” 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这里有卖淫嫖娼行为,4名违法嫌疑人谈好价格准备进行性交易,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同时查获违法嫌疑人王某梅在该店进行卖淫,现场提取避孕套数个。经查:“小胡”为该店出资人,湖南籍,真实姓名未知。犯罪嫌疑人卢某琛受雇在该店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并从小姐提供按摩、性服务后抽成。“小胡”还口头答应给犯罪嫌疑人卢某琛20%的股份。

犯罪嫌疑人 卢某琛:开那种快餐店嘛,也做卖淫,我是负责人,我在那边是收钱的,打工的。为了赚钱,那边打工,他一个月一万块钱给我,但我现在都没有拿到工钱啊,也只是开了一个多月。

犯罪嫌疑人卢某琛已涉嫌容留卖淫罪,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卢某琛执行拘留,送县看守所羁押。

犯罪嫌疑人 卢某琛:我以后出去了,不会做这种店,也不敢开了,也不敢做这种违法的事,违法的事我不敢去做,也不可能再去做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