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0706),杜浔镇两村民因“违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经审查,杜浔镇北坂村刘某智为谋取私利,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在北坂村头前自然村的自留地租给他人进行抢建。同村刘某枞同样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后厝自然村采用砖混抢建房屋。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建筑监督站初步鉴定,两处私搭房屋均存在墙体砌筑不规范、无拉结措施,整体刚度、稳定性极差等问题,造成整栋建筑倾斜、巷道墙体变形,随时都有整体倒塌的可能。一旦倒塌将危及房屋周边村民或过往行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上述两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刘某智:我不应该将土地转让给古雷镇林某某基建,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会)好好配合政府的工作。

犯罪嫌疑人 刘某枞:没有通过手续建房这是不对的,这是错误的,我大大的错误,希望我们政府部门谅解,以后我会配合个基层下乡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已经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智、刘某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