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期间,漳浦县发生多起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日前,县森林公安分局会同案发地的公安派出所破获了五起案件,查处了五名涉案村民。
清明节当天,68岁的旧镇村民王某彬来到高坑山扫墓,结果因为他点的三根香,就引发近200亩的山火。
涉案村民 王某彬:杂草锄在那边,然后香碰到了那些草,然后就起火了。
目前,王某彬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对此,他后悔不已。
涉案村民 王某彬:再也不会第二次犯错。(扫墓)再也不会去点香了。
同样受到刑事拘留处罚的还有佛昙镇村民杨某,因为她的一时不慎,42亩的山林被烧毁。
涉案村民 杨某:扫墓烧纸,然后风大引起火灾。不要烧香,不要烧纸,不要放鞭炮。
此外,清明当天,旧镇村民王某梅放鞭炮、官浔村民何某强燃放烟花、杜浔镇李某祭拜时点香分别造成了大小不同程度的山火,都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涉案村民 李某:我汲取教训,今后不敢随便在山上用火。
县森林防火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赵建民:通过这五起火灾的案件,教育广大群众,在生产或者说山上用火,要提高防火意识,保护森林资源。
编后语:清明期间,扫墓追忆先人理所应当。然而,一些村民在扫墓时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行为一方面与当前提倡的文明祭扫相违背,更重要的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实,一束鲜花、一个鞠躬同样也能表达我们的追思之情。眼下进入夏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我们更要提醒大家注意防火,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