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和周六,我们节目报道了古雷石化项目大火扑灭后,少数村民为图政府补偿款,报警谎称家中失窃。对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今天,我们要继续曝光一起类似的案件:
4月10日,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讯问室内,违法嫌疑人林某加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坦白了报警谎称自己家中失窃的经过。据了解,林某加是古雷镇岱仔村人,在“4.6”古雷石化项目大火当晚,林某加就携带5万多元现金和首饰等财物,与家人一同前往东山县暂时避险。4月9日回到家中,林某加心起贪念,报警谎称5万多元现金及首饰被盗,意图借此获取补偿。
违法嫌疑人 林某加:(民警)问我丢了多少钱,我说有5万块,还有金项链。(事实是怎样?)说来说去,(承认)5万块没有丢,金项链没有丢。
原来,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勘察完现场后,林某加悄悄拿出5万多元现金及首饰等财物,将其藏匿在自家厨房玻璃桌下,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
违法嫌疑人 林某加:我认为这样不对。(不对在哪里?)不对在于太贪心了,谎报钱财被偷,今后不会这样做了,岁数这么大了。
目前,林某加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