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鹿溪水面漂浮死猪现象,2月28日,县长苏孝道、副县长黄国峰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前往鹿溪公园现场办公,协调解决这一问题。
在详细查看现场情况后,县领导要求绥安镇要确保在两天时间内,将病死动物尸体打捞干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于近日及时将溪内成片水葫芦打捞干净,清洁河道;县农业局与环保局即刻派出执法人员,针对鹿溪桥闸下游段沿岸的养猪场逐户进行调查,查清病死猪尸体处理及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问题,对污染河道的行为严惩不贷;县监察局要按河段长制、重点流域管理及属地管理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监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长效机制,加强管控,确保“母亲河”的清洁。当天下午,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目前相关清理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县农业局副局长 蓝跃光:作为农业部门,我们要加大养殖户管理。第一,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生猪养殖者是第一责任人;第二,加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存栏5000头以上,建无害化处理厂,其它规模场建1口30立方处理池;第三,加强养殖监管,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生猪出栏捡疫。从源头上杜绝病死猪乱扔现象。
县环保局局长 李英明:我们将配合农业部门,对鹿溪两边的沿岸进行排查,发现有谁抛弃病死猪,绝对要立案查处。如果查处到谁往这个河道抛撒病死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的话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