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古雷港区建设有序推进,去年12月,县政府下发通告,禁止在古雷半岛西侧海域管理范围内搭建渔排,一经发现将依法立案查处。然而,古雷当地的渔民林某辉却知法犯法,最终将自己和五个外地雇员送进了拘留所。
林某辉是古雷西辽村渔民,1月3日,他雇佣了五个来自云霄、东山的渔民,利用5艘渔船,欲将其养殖的12排鲍鱼排从东山大坪屿海域拖至西辽海域。当渔排拖至古雷明达码头海域时,被海洋渔业部门查获,并移送至古雷岱仔边防派出所。
违法嫌疑人 林某辉:知道这个时候赔海的事,想要得到点赔偿。我认为这种事(违法拖渔排)是没什么必要的,该是我们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不是我们的东西,不要去想太多。希望有想要违法拖渔排的人,最好不要。这是有害无利的事。
林某辉的行为违反了《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古雷半岛西侧海域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我县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而参与拖渔排的五名外地人,是林某辉托东山的朋友雇来的,其中包括两对夫妇。他们也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违法嫌疑人 施某喜:以后有人叫小工就要问清楚是否违法的事情,违法的事情,我们一条船弄起来也十多万元,没必要去冒这个风险。第一被捉进来处罚,这肯定是一大损失,没法讨还赚钱,小孩子在家里。我老婆也被捉进来关。船被边防扣留了。
违法嫌疑人 施某妹(施某喜的妻子):现在知道古雷海域不能拖渔排,就不要再去拖了。
违法嫌疑人 施某森:古雷这片海区在干什么,我们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以后不敢了,也不会再来了。钱再多叫我们来,我们也不会来了,因为这是非法的事情。
违法嫌疑人 林某琴(施某森的妻子):我们来这里讨海,放鱼笼的,有人叫拖排,就去了。下次有人叫拖渔排,不敢了,这是违法的事情,不敢拖了,放鱼笼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