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雅贞)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赤湖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场调解和好,良缘得以续存,实现用诉源治理“加速度”传递司法“有温度”。

原告陈某与其丈夫被告郑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郑某逐渐远离家庭,陈某嫌弃郑某整天无所事事,没有能力负担家庭支出,甚至长期不回家,双方矛盾越来越激烈。陈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与郑某离婚。

赤湖法庭收案后,经过初步了解,认为陈某起诉离婚只是因为一时负气,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决定进行诉前调解,便邀请民俗文化驿站人民调解员黄来有参与调解,他先后与陈某、郑某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的想法。

调解员黄来有首先倾听了陈某对郑某的各种埋怨,并安抚陈某过激的情绪:“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牙齿还会咬到舌头,谁家的锅碗能不碰撞呢?遇到问题要包容互谅,不能遇到困难就要闹离婚,这也是对家庭的一种不负责,你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你忍心让他们从小没有父亲的庇护吗?”陈某听了调解员的劝解后,情绪逐渐缓和了下来。

调解员黄来有又打电话向郑某了解情况,郑某很无助地诉说道“导致家庭发生矛盾的根本主要是这两年做生意失败没挣到钱,工作原因也疏忽了对妻子、儿女的关爱,加之生活压力大,陈某的不理解,夫妻沟通少,家庭矛盾就越来越多,一气之下我就跑来上海打工了。

调解员黄来有听后,对郑某进行了劝说教育:“作为男人本应承担起家庭的重担,逃避终究不是办法,作为妻子也很不容易,为你生儿育女,还要操持家务。”经过调解员一番劝说,郑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愿意离婚。

但是陈某对丈夫已经彻底失望了,还是坚持离婚,此时的调解陷入了僵局。

随后,调解员黄来有和法庭工作人员到陈某家进行家访式的调解,了解她的实际生活情况,发现原、被告夫妻之间缺少沟通,陈某相对强势,郑某内向不愿意表达,造成夫妻矛盾。通过多次家访后,综合评判夫妻还有和好的可能。

不久之后,调解迎来了新的转机。陈某的父亲因病去世,调解员黄来有立即劝说郑某从上海赶回来给岳父送行。操办丧事过程中,双方家长、亲人也对双方进行劝解,表示不希望他们两人离婚。通过当事人亲人的亲情加持,陈某与郑某的思想发生了改变。

调解员黄来有趁热打铁,借助本地“元光文化”的影响力,分享开漳圣王陈元光的家风家训故事方式,让双方回忆恋爱时曾经的美好时光,通过回忆和睦相处、共同生活的情景,体会从前的深厚感情,更加坚定重新走到一起的决心。

这时法官敦促郑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当着陈某及其亲人的面作出了保证,希望陈某再给他一次机会,承诺以后回归家庭,永远对陈某好,一句“老婆我错了,以后看我的表现”,让陈某选择了原谅。

这段本不该散的婚姻,最终得以挽救,原告当场撤诉,双方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近年来,漳浦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尤其是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更是注重调解,力争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全面解,尽可能调解双方和好如初,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赤湖法庭庭长陈谦梅说。